一、資格審查日期及時間:114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止。
二、資格審查地點: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民小學禮堂(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39號),請由博文街西側門進入校園,校園內不開放停車。
三、報名時請依簡章規定檢附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證件應攜帶正本並繳交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應加註「與正本相符」,且親自簽名或蓋章。
四、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
五、應考人如有申請身心障礙暨特殊需求服務者,請於上開審查時間內繳交申請表(如簡章附件6),實際服務須由嘉義縣政府教育處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