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公告嘉義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甄選榜單及分發說明

一、總成績計算方式:初試50% +複試50% = 100%,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二、分發時間: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10時舉行,請於9時30分至9時50分完成報到。如分發當日嘉義縣因颱風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分發日期將順延至次一個上班日同一時段辦理

三、分發地點:嘉義縣立田徑場會議室(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6號)

四、正取人員均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或效期內護照)親自出席。如委託他人出席,受託人應攜帶分發委託書、本人及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或效期內護照)正本驗明身分。

五、現場分發作業依據應考人總成績高低名次依序分發,倘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並喪失分發資格,待分發人員不得異議。

六、經本次甄選完成分發作業之人員,應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12時前(含當日),攜帶分發函、國民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等資格審查文件正本,以及分發學校要求攜帶之相關文件至分發學校報到,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並放棄錄取資格。

七、正取人員榜單、分發委託書等資料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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