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旨: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初試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一、日期及時間:114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止
二、地點: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新活動中心,請由博文街側門進出,校園內不開放停車,平面圖如附件
三、報名時應繳交以下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證件應攜帶正本並繳交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應加註「與正本相符」,且親自簽名或蓋章(各項檢驗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同時,不得報名,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佐證),證件正本不齊或僅持證件影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並請事先將影本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請自行至甄試系統以A4紙張列印後,加貼最近3個月內2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相片1張。
2.切結書:應考人皆應具結。
3.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於黏貼證件資料表,出生地欄位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請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個人記事欄不得省略)。
4.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5.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6.委託書:視需要檢附,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照片之健保卡、駕照或護照)正本查驗。
7.上述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未符資格者,取消應試資格。
四、應考人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現場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始完成初試報名程序,完成初試報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五、核發准考證:應考人完成初試報名程序後由甄選會核給准考證,請妥為保管並持證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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