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應考人於115年1月11日(星期日)晚上9時起自行至本系統查詢個人成績,不另書面通知。
二、應考人如對口試成績有疑義時,應於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0時止,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並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照片之健保IC卡、駕照或護照正本)及准考證親自至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申請複查。
三、複查口試成績以複查口試委員手稿原始分數及電腦登錄分數是否相符為限。複查手續費為新臺幣100元整,逾時概不受理。
四、複查結果於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公告於本系統。